关于举办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辽建协[2014]25号
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会员单位: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1月6日向各省、自治区住 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下发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标准自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新标准对建筑企业资质类别、专业划分、指标设置等方面做了很大的调整。为使我省广大建筑企业了解新资质标准和最 新政策文件,帮助企业掌握资质就位、升级和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我协会商请中国建筑业协会,于2014年12月在沈阳、大连各举办一期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 培训班。由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讲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文件,介绍新标准整体修订情况,讲解新标准要点内容,分析解答企业资质申报中 常见的问题。
企业资质,是企业生存的根基。随着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颁布实施,企业资质就位问题实实在在地 摆在广大企业面前。我们开办这个培训班,就是要及时为企业解决好这个关键问题。通过培训,使企业正确把握国家建筑业改革的政策导向,及早做好资质就位准 备,在申报资质就位工作中少走弯路,增大成功把握。
希望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充分认识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企业产生的重大影响,认真组织本地区建筑企业参加培训。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各类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企业的负责人、资质管理工作人员。
二、 培训人员划分
沈阳班主要负责培训大连地区外其他各市企业人员;大连班主要负责培训本地区企业人员。
大连班的具体筹备工作由大连市建筑行业协会负责。报名受理、场地安排,按大连市建筑行业协会文件执行。
三、 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
沈阳班2014年12月19日(18日报到);
大连班2014年12月25日(24日报到)。
培训地点:沈阳、大连市内,具体地点在开班前一周另行通知。
四、 培训相关费用
培训费用每人980元,包含餐费、教材资料费。
需要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 联系方式
请各市协会、联合会,有关会员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回执于12月5日前统一传真或发送邮件至辽宁省建筑业协会经营管理部。
联 系 人:曾和国 刘雪松
联系电话(传真):024--22822071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