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新资质管理规定于2015年3月1日起实行。
为做好新资质管理规定及标准的宣贯,帮助企业掌握资质就位、升级和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满足企业的要求,省建协将对全省建筑业企业分批开展资质管理新标准(第二期)培训班,请有意向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参加(第二期)培训班的回执前传真或发送邮件至我会。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5号建筑大厦裙楼4层
联 系 人:王金海 李鸿博
联系电话:024-22514570
传 真:024-22514573
邮 箱:52402359@qq.com
附 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