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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沈阳市工程建设企业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时间:2015-05-06
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工程建设企业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促进企业的技术积累和技术进步,根据国家住建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和《沈阳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开展2015年度沈阳市工程建设企业工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工法申报依据自愿原则,凡企业已确认的工法均可申报。
  2、工法编写内容和申报要求,参照《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www.zgjzy.org)。
  3、每项工法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完成单位之间不得存在上下级或控股关系。对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存在争议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沈阳市工程建设企业工法申报表》;
  2、企业工法公布文件;
  3、企业工法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
  4、工法应用证明;
  5、经济效益证明;
  6、关键技术获专利证明及科技成果的奖励证明;
  7、当关键技术属填补国内空白时,应有可见查新报告,科技查新报告由技术情报部门提供。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1式4份,其中一份须为原件。
  工法应用实例的工程录像DVD光盘1份(提供DVD录像确有困难的,可用照片代替)。DVD录像应反映工法实际施工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及关键技术原理。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5月22日前报送沈阳市建筑业协会。
  四、评审事宜
  市建委科技处和市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企业工法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法。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新卓 、王金海、韩高一、李鸿博
  电 话:024-22514570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5号
  邮 编:110002
  附件:《沈阳市工程建设企业工法申报表》
  沈阳市建委科技与建筑节能处       沈阳市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