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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沈阳市工程建设企业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时间:2017-04-05
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工程科技含量和企业施工技术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技术积累和技术进步,根据《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辽住建发〔2014〕20号)和《沈阳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开展2017年度沈阳市工程建设企业工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工法申报依据自愿的原则,凡企业实施并已确认的工法均可申报;
  2、工法编写内容和申报要求,参照《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www.zgjzy.org)执行;
  3、每项工法只能一个单位独立完成。
  二、申报材料
  1、《沈阳市工程建设企业工法申报表》;
  2、企业工法公布文件;
  3、企业内部工法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
  4、工法应用证明;
  5、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
  6、关键技术获专利证明及科技成果的奖励证明;
  7、当关键技术属填补国内空白时,应有技术情报部门提供的可见查新报告;
  8、提供反映工法实际施工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及关键技术原理的DVD光盘(提供DVD录像确有困难的,可用照片代替)。
  以上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1式4份,其中1份须为原件;DVD光盘一份。
  三、申报事宜
  市建委将此项工作委托市建筑业协会具体负责企业工法的申报工作并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企业工法进行评审。市建委依据市建筑业协会的推荐意见初审后向省住建厅上报。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5月10日前报送沈阳市建筑业协会。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建委联系人:包淑兰
  建筑协会联系人:安宏伟 、王金海、韩高一
  电 话:024-22514570  22514573  22565386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5号
  附件:《沈阳市工程建设企业工法申报表》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