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绿色经济社会发展理念,落实建设美丽中国发展目标,更好地发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在建筑业节能减排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我会决定开展推荐2017年度辽宁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工程应具备较为完善的绿色施工实施方案。
(二)建设规模沈阳市为2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规模较大的市政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三)申报工程开工手续齐全,即将开工和刚刚开工的建设项目,并可在工程施工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绿色施工内容。
(四)申报工程应投资到位,绿色施工的实施能得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且具备开展绿色施工的条件与环境。
(五)在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过程中,能够结合工程特点,组织绿色施工技术攻关和创新。
二、有关要求
(一)沈阳市建筑业协会按申报条件择优选取本地区有代表性的工程进行推荐。
(二)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辽宁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请表》连同“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一式两份,请于2017年7月7日前报送至市建筑业协会(
辽宁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请表和评价办法请登录辽宁省建筑业协会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三)符合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条件的,省建筑业协会择优推荐为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宏伟 韩高一 王金海
电 话:024-22514570 22514573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5号建筑大厦(裙楼四楼)
沈阳市建筑业协会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