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协[2018]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我市建设领域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作用,加强沈阳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建设,完善协会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协会各项活动科学有序、畅通高效地顺利开展,促进协会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我会决定充实、调整专家库,并印发《沈阳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请各单位依据专家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推荐入库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的组成
专家库由我市在业内具有一定权威性、专业性和影响力的高端人才组成。专家分为五个类别,即:质量管理专家、安全管理专家、科技创新评审专家、绿色施工评审专家和达标竞赛评审专家。
二、专家入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详见《沈阳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附件)。
三、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以下4-7款,根据申报专家类别,选择性提供申报材料):
1、入库专家登记表。
2、在职证明。
3、专业技术职称扫描件。
4、曾担任过的各类型评审专家的证书或聘用文件扫描件。
5、发表的论文、专著、工法及专利(近3年)。
6、个人获奖的主要论文扫描件(近3年)。
7、个人所获荣誉证书(近3年)。
(二)申报要求
1、将上述材料用A4纸规格打印,平装胶订成册。
2、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拷入U盘。
3、本人近期的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入库专家申报程序
(一)申请入库专家,由专家所在单位严格依照推荐条件进行推荐。尽可能涵盖本企业不同专业的专家人才。
(二)被推荐的专家人选按要求填报表格和报送资料。
(三)专家候选人推荐单位将其填报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送至我会行业发展部。
(四)推荐的专家人选,由我会组织审定。对入库专家,统一颁发《沈阳市建筑业协会专家聘书》。
五、推荐申报时间
本次集中充实、调整专家库的推荐申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8月27日截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冰、王金海、韩高一
联系电话:024-22514573
邮 箱:52402359@qq.com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5号建筑大厦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