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优质工程在我市工程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整体提升,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辽宁省建设工程世纪杯(省优质工程)审定办法(2015修订)》(辽建协[2015]8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沈阳市建设系统“四优双杯”评价工作的通知》(沈建协发[2018]3号)等文件要求,我会已完成企业申请评价、专家组初审申报材料及企业涉评资料整改工作,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沈阳市建设工程“玫瑰杯”(市优质工程)评价工作,要求如下:
1、评价工作分四步进行,即:听(专家组听取工程情况、亮点等汇报,汇报工作在5分钟内完成);审(专家组听取汇报后检查《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原件等工程内业资料);查(专家组检查工程外业);提(专家提出整改意见)。
2、评价工作期间,甲方、监理、物业需全程配合,参建单位申请评价的,也需配合专家组评价工作。住宅项目中,物业应提前同业主沟通,配合业主回访工作。
3、评价工作期间,工程土、水、电工程师需全程配合专家组评价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评价一般涉及屋面、顶层、中间层、一层、地下室,需提前准备好楼层管道井、设备间钥匙及手电筒等物品。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提前告知。
4、申请评价项目需安排专人记录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在现场评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工作。
申请评价项目按照专家组点评意见完成整改工作后,我会将根据参加评价项目报卷、专家组现场评价企业落实整改及专家组最终打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择优评价为2018年度沈阳市建设工程“玫瑰杯”(市优质工程),并依照排名先后顺序择优推荐2018年度辽宁省建设工程世纪杯(省优质工程)。
特此通知。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