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精神,按照《沈阳市建筑业协会章程》和“会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缴纳2019年度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二、缴纳时间及注意事项
请各会员单位于2019年5月31日之前,对照相应标准缴纳会费,并认真填写会员情况登记表报至协会秘书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金海、韩高一
联系电话:024-22514575
邮 箱: 52402359@qq.com
附:《会员登记表》。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