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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学习交流的通知时间:2019-08-21
各市建筑安全协会、有关建筑业协会、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建协安[2019]1号)要求,积极推进全省建筑业企业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辽住建安[2019]11号)文件精神,努力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会决定开展2019年辽宁省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学习交流活动,望组织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企业自愿参加学习交流,填报申请表;
  2、各推荐单位应根据项目开展活动情况,择优排序推荐;
  3、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法,未接受过行政处罚;
  4、建设项目参与过本市或本单位组织开展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与观摩活动;
  5、参与学习交流的企业,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并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要求开展了自检自评;
  6、建设项目已及时总结出具有企业特色、项目特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形成了文字资料。
  二、考核推荐
  1、我会制定了考核和推荐方案(附件1)以及现场考核表(附件2),对推荐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我会组建专家组对推荐项目进行现场考核打分并排序;
  2、符合现场考核标准的项目,文件公布有分数排序的“2019年辽宁省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学习交流活动名单”,同时通过省建筑业协会网站发布;
  3、依据2019年辽宁省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学习交流活动公布名单得分排名先后,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意见后,择优向中建协建筑安全分会推荐。
  三、申请资料
  1、推荐单位出据推荐函和推荐排序汇总表(附件3),另附1000字以上本市(地区)学习交流活动的经验、特点总结;
  2、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学习交流活动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4);
  3、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表(附件5);
  4、申请单位承诺书(附件6);
  5、申请单位500字以上经验做法总结材料文字稿;
  6、申请单位不超过5分钟开展活动情况短视频光盘或U盘。
  四、其他事项
  1、活动费用申请单位自理,省建筑业协会不收任何费用。各市要保证观摩活动安全有序,推荐程序透明、公正、公开;
  2、请推荐单位将推荐、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省建筑业协会建协质量安全部,时间截止在8月25日前。
  联系人:鲁宁、王阳
  传真电话:02422713433
  电子邮箱:liaoning22713433@126.com
  
  附件
  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辽宁省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