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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沈阳市建筑业协会社会责任报告时间:2014-10-24
  一、协会概况    
  沈阳市建筑业协会于1986年6月经沈阳市民政局批准注册登记成立。业务主管部门为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协会是由建设行业从事土木建筑、房屋建筑、工业安装、装饰装修、道路桥梁、绿化、自来水、煤气、智能、通讯、构配件生产、中介组织、科研院所等工程系列的企事业单位,自愿参加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性、非盈利的社团组织。
  协会的业务范围核定为:开展行业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的调查、查询、评估、交流等服务,进行行业信息交流、培训和横向联合等活动。

  二、协会2014年发展目标
  (一)加强调研工作,掌握行业发展动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1、分析我市建筑行业发展的现状,了解企业需要协会做那些服务,收集整理企业的呼声和诉求。围绕建委确定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围绕行业发展中战略性、前瞻性和综合性的重大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和调研工作,完成重点调研课题一至两项。
  2、围绕我市建筑业发展现状和企业关切的问题如施工企业反映强烈的投资方拖欠工程款等普遍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挥协会会员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反映企业诉求。
  (二)开展适合行业发展的活动,增加协会凝聚力
  1、扩大创优评先活动,做好本级创优评先的同时,积极参加国家、省协会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提高企业和行业的精品意识和品牌意识。争创国优工程或 “鲁班奖”保一争二。
  2、开展技术创新,组织企业参加“国家工程建设工法培训班”,并做好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工法的工作。
  3、2014年协会换届的一年,协会将在适当时间召开第八届会员代表会议,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4、发挥分支机构的优势,搞活协会工作。加强外埠企业分会作用,筹建劳务分会,探讨机电安装、钢结构,防水等专项施工企业设立分会的可行性。
  5、加强信息交流研究,努力办好《沈阳建筑业》会刊,适当时间建立网站,在实现一般功能的基础上,重点达到搭建行业交流、人才交流、企业宣传、需求和供给发布等这一平台。
  6、做好建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强与市建委区、县建设局的有关部门的联系。

  (三)做好教育培训工作,为提高企业综合素质服务
  1、协会要把原有的培训项目保住、做好,积极探索挖掘行业管理和企业的新需求,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培训。配合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就位中八类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培训,研究装基础施工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可能性。
  2、加强师资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操作工人的岗位技能鉴定培训工作,总结经验,做好记录,提高培训质量。
  3、做好各类培训考核人员的档案保存工作。

  (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明确协会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社会组织的自身定位,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双向服务。按照有利于维护建委职能,有利于协会健康发展,有利于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练好内功,创造条件承接建委委托的工作,做好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准备。

  三、2013年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一)、开展行业培训,提高培训质量
  行业教育培训是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能。我们始终把教育培训工作做为推进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的大事来抓。坚持培训工作与行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要求相适应,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基本工作思路。使教育培训工作在质量和培训人次上有新突破。
  全年培训考核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工人技能鉴定等各类人员约10000多人次,完成了培训计划。其中配合产业办培训工人两期100多人次,为培养合格的现代建筑产业技术工人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二)、开展“创优评先”活动,促进企业创精品工程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范,营造创优争先的行业氛围,推动我市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协会组织开展了国家、省、市级评先创优活动。经企业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征求意见,部门审核、网上公示和沈阳市建设系统评先创优活动指导小组审定,评选出一批有代表性的企业和工程。
  1、沈阳市双优双杯评选。评选出2012年度沈阳市建筑业优秀企业29家;优秀项目经理55人;优秀工程师33人;建设工程质量“玫瑰杯”90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新貌杯”124项。
  2、积极向国家、省推荐我市的优秀单位和个人。推荐并获得省荣誉称号的有:2013年度省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24人;推荐2013年度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69项,获得省级工法55项;推荐省世纪杯34项和住宅小区1项,优质主体结构75项,已完成现场复查工作。市府恒隆广场获中国施工企业协会主办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我市北方公司荣获2013年度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北方公司孙亚兰获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

  (三)、加强行业自律,创建诚信体系
  一年来,协会围绕自身业务扎实地开展行业自律和诚信创建工作。
  1、制定行规行约。为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结合行业发展和管理的新要求,重新编制“沈阳市建筑业企业自律公约”,“沈阳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2、积极协调同行业会员之间的经营行为,协调会员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关系。签署了沈阳市建筑业职工工资集体合同,成为副省级城市中首份工资集体合同。开展了建筑业劳务企业现状调研工作,完成调研报告,建筑业协会劳务分会设立的研究筹备工作。
  3、规范服务质量。优化各类培训、考核工作流程,严格依据现行有效标准、规范、规程及法律、法规对行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协会期刊《沈阳建筑业》的编制工作,设有3名专职人员归集有关建设工程领域国家省市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等文件,定期提供给会员单位,完成全年发行任务。

  (四)、加强规范化建设,开展诚信服务
  1、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狠抓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市建委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意见》,制定本单位反腐败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强化了工作责任制。通过完善培训收费程序及制定我会办公物品管理、工作纪律奖惩、工作人员服务标准、培训考核工作程序等制度,加强了对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2、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进行公开承诺。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培训、考核工作内容编制了委托培训合同书,并与被培训单位签订委托培训合同。
  3、送培训上门,变被动式服务为主动式服务。由于交通、住宿等因素,协会积极主动与区县建设主管部门联系,组织驻区企业统一培训考核,尤其受到远郊县区的欢迎;针对大企业项目分散、人员较多等问题,我们与部分大企业联系,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让他们自行组织人员、确定时间,协会统一培训考核。
  4、设立公共邮箱,方便办事企业申报及下载资料。

  (五)完成上级交办工作
  按照委领导要求,完成了市建筑业工作会议主旨报告和促进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
  协助现代建筑产业办为“建博会”编辑出版了《现代建筑产业》特刊。完成了我会期刊《沈阳建筑业》本年度发行计划。
  完成了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有关JGJ59-2011的程序性文件的解析编制工作。并编校了《沈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标准汇编》。
  完成了民政部统一开展的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相关材料已报市民政局。
  2013年,协会在市建委正确领导下,在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为企业、行业和政府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促进行业发展为已任,通过全体员工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全年规划的各项任务。
  新的一年,协会将在市建委的正确领导指挥下,与各部门紧密配合,全体职工共同努力,抢抓机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胆探索新形势下搞好协会服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准确定位的基础上,制定清晰的目标,为协会发展而努力奋斗,为全市建筑业发展贡献新的力量。